更新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
福昕网络云办公服务的服务级别协议(“本服务级别协议”)由福昕网络根据福昕网络云办 公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制定,是服务协议的一部分。本服务级别协议可能会随福昕网 络云办公服务的更新而更新,届时福昕网络会在福昕网络云办公服务更新的通知中告知您,一旦您在本服务级别协议内容更改后仍继续使用福昕网络云办公服务,即表明您或您所代 表组织已同意更改后的本服务级别协议的全部内容。
“服务不可用时间”:是指您在本服务服务期限内,服务不可用的时间总和(按分钟 计),但不包括由于您的原因、服务协议中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约定的情形等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月服务可用性”是指本服务“月正常运行时间百分比”,按公式“((当月的总分钟数-
当月的服务不可用时间)/当月的总分钟数)*100%”计算。
“服务级别”指本服务级别协议中规定的福昕网络同意在交付服务时达到的月服务可用性标准。
“客户”指您及您所代表的组织。
本服务级别协议未明确的定义均以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福昕网络保证每个自然月的月服务可用性均不低于 99.9%。服务不可用的时间没有超过连续 5 分钟的,不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任何发生服务不可用的时间段在申请补偿后不得计入下次申请的时间段。
若在任何一个计费月中福昕网络不能实现本条第 3.1 款规定的服务级别,福昕网络将按客户该计费月内服务不可用时间的 100 倍补偿服务时间,但该服务年中总补偿时间不超过 90 日。补偿服务时间与客户订购的服务时间接续。您知悉认可,前述补偿为福昕网络向客户提供的全部、唯一补偿,除此之外,您或您所代表的组织均无权向福昕网络要求其他补偿、赔偿。
您应在服务不可用事件发生 7 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列明的联系方式及时向福昕网络
进行故障申报、补偿申请,如您未按照要求提交补偿申请或故障申报,将不能获得补偿。您向福昕网络提交的申请需要包含:(1) 有关“不可用”事件的一份详细描述;(2) 关于不可用的持续时间的信息;(3) 受影响的用户的数量。福昕网络在收到申请和所有要求的信息后,将采取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处理申请及回复您获得的补偿服务时间,且回复时间不
超过十五
(15) 天。
本服务级别协议不适用于下列情形下的性能或可用性问题:
由在福昕网络控制之外的因素导致的;
由您或第三方的服务、硬件或软件导致的;
在福昕网络告知您更改您对服务的使用后,您没有按照福昕网络建议的那样进行更改,由此在使用中导致的;
在免费版、试用及福昕网络公告的测试服务阶段发生的;
因您未经授权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的,或者使用您的密码或设备进入福昕网络网络
的除您之外的任何人导致的;
因为您未遵守任何要求的配置、使用支持平台,或者未遵从软件的许可政策而导致的;
不适用于作为任何服务的一部分在用户场所本地运行的许可软件。但本地运行的许可
软件的不可用时间是由在线服务故障(例在线激活故障)引起的,适用本服务级别协议。